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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公开宣判

时间:2020-02-21     作者:管理员【原创】

2月18日上午,山西省翼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疫情期间利用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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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袁某在疫情防控期间,看到口罩紧缺,认为这是“发财”的好机会,便用自己注册的微信帐号在其朋友圈发送口罩销售信息,随后又在一个名为“尚品网咔客户群”的微信群内发布了自己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并附有口罩图片,诱骗群中一名昵称为“A”的群成员交易。截止到2月11日,袁某分四次骗取“A”购买口罩的钱款31780元,用于个人消费。“A”收到快递后发现不是口罩而是卫生纸,知道自己上当受骗,马上联系袁某要求返还货款,袁某退给“A”1000元后杳无音信。在侦查机关侦办过程中,袁某亲属代其退还剩余赃款30780元,被告人袁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宣判后,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

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翼城县法院在确保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上依法公开快速审结,体现了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两高两部”《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通知》精神,以实际行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山西省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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